职业经理资质评价项目
(由人事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和国家职业经理研究中心与我校联办)
培训背景
   为贯彻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关于“探索社会化的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度”的要求,提高电力企业经理人的职业化素质和能力,增强我国电力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依据人事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和职业经理研究中心联合推广的职业经理资质评价项目,结合电力企业的实际情况,华北电力大学决定在全国电力行业开展“职业经理资质评价”培训工作。
培训需求概述
培训主体对象 1、助理职业经理资质
取得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或达到相当于大专的知识水平,从事企业管理工作不少于 3年。
2、职业经理资质

(1)取得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或达到相当于大专的知识水平,从事企业中层管理工作3年以上。
(2)取得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或达到相当于大专的知识水平,从事企业管理工作5年以上。
(3)担任企业中级管理职位,业绩显著,获得认可的相关人员。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经审查通过者 。
3、高级职业经理资质
(1)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含大本)或达到相当于大学本科的知识水平,从事企业高层管理工作5年以上。
(2)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含大本)或达到相当于大学本科的知识水平,从事企业管理工作8年以上。
(3)担任企业高级管理职位,业绩显著,获得社会认可的相关人员。
(4)获得“职业经理资质证书”2年(含)以上。 企业规模和管理业绩作为重要的审核参照条件,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经审查通过者。
培训时间设计
级 别
学 时
时 间
学 制
助理职业经理
80学时
10天
两个月
职业经理
120学时
14天
三个月
高级职业经理
100学时
13天
三个月
课时安排
级 别
学 时
时 间
学 制
助理职业经理
4天
5天
1天
职业经理
8天
5天
1天
高级职业经理
8天
4天
1天
培训内容及特点
  依据《决定》中提出“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的精神, 课程由三部分组成:
一是将人才标准中的“品德”要素结合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情况,设定为职业道德;
二是将人才标准中的“知识”要素具体确定为专业理论知识课程;
三是将人才标准中的“能力”要素细化为八个核心能力训练课程。培训内容紧紧与新的人才标准相衔接,课程在涵盖与企业管理密切相关学科的最新理论和理念的同时,尤其突出了职业经理实战所需素质与能力的培养和训练。
综合评价构成
   由四部分组成:对职业道德采取测评方式;对理论知识采取笔试测试形式;对核心能力采取专家面试(高级)考核;在前三项考试的基础上,结合学员实际工作业绩,做出总体评价,使职业经理资质评价体系更具全面性和科学性 。
教学方式

1.集中面授。特点是注重理论知识,突出能力训练。包括介绍人才政策、培训与评价体系;讨论、讲解职业道德和综合素养;重点讲授和训练八大能力。
2.自我学习与工作实践感悟。培训期间采取留作业等形式,由学员结合工作实际,感悟八大能力提升方法与路径。
3.知识管理与结业方案设计。要求学员在培训期间进行知识管理和积累,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编制企业实施方案。

考核与证书
   完成培训后,经过笔试、面试(高级)、测评、业绩考核和综合评价,合格者获得 由人事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与职业经理研究中心、华北电力大学联合颁发的 相应级别的职业经理资质证书,考核和评价未通过者获得相应级别的培训结业证书。
附件下载:附件一。申请表 附件二。中国国家人才网个人信息登记表